下载后可任意编辑QS 认证程序一、申请阶段 15 个工作日 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企业(含个体经营者),应按规定程序猎取生产许可证。新建和新转产的食品企业,应当及时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省级、市(地)级质量技监部门在接到企业申请材料后,在 15 个工作日内组成审查组,完成对申请书和资料等文件的审查。企业材料符合要求后,发给《食品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 20 个工作日 企业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从接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通知起,在 20 个工作日内补正,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 二、审查阶段 40 个工作日 企业的书面材料合格后,根据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规则,在 40 个工作日内,企业要接受审查组对企业必备条件和出厂检验能力的现场审查。现场审查合格的企业,由审查组现场抽封样品。 10 个工作日(1) 审查组或申请取证企业应当在 10 个工作日内(有特别规定的除外),将样品送达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10 个工作日(2) 经必备条件审查和发证检验合格而符合发证条件的,地方质量技监部门在 10 个工作日内对审查报告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将统一汇总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国家质检总局。 10 个工作日(3) 省级质量技监部门在送出汇总材料后,保证国家质检总局在 10 个工作日内能够收到该材料。 10 个工作日(4) 国家质检总局收到省级质量技监部门上报的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材料的,在 10 个工作日内审核批准。 三、发证阶段 15 个工作日 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核批准后,省级质量技监部门在 15 个工作日内,向符合发证条件的生产企业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及其副本。 许可证 相关时间 证书 食品生产许可证 的有效期 为 3 年。不同食品其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在相应的法律规范文件中规定。 换证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在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前 6 个月内,企业应向原受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换证申请。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按规定的申请程序进行审查换证。 年审 对食品生产许可证实行年审制度。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在证书有效期内,每满 1 年前的 1 个月内向所在地的市(地)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年审申请。年审工作由受理年审申请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实施。年审合格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在企业生产许可证的副本上签署年审意见。 变更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在食品原材料、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等生产条件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