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法律顾问合同书(2024)沪 律顾字第 号甲方: 乙方:上海 XXXX 律师事务所签订时间:二○ 年 月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常年法律顾问合同书(2024)沪 律顾字第 号甲方: 乙方: 律师事务所甲方拟委托乙方作为其法律顾问,为其提供约定的法律服务;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之委托,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方聘请乙方担任法律顾问,双方特订立本合同如下:第一条 承办律师乙方指派 律师(下称“承办律师”)作为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按甲方的需要提供法律服务;甲方指定上述律师为甲方提供具体专项法律顾问服务;乙方根据甲方的具体事务,安排其他律师或工作人员协助承办律师的工作
第二条 服务范围 具体服务的范围详见《系统法律服务方案》
但需乙方参加诉讼、调解或仲裁活动以及办理见证等事项,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应另行签订《委托合同》
乙方对甲方委托的上述事务应优先办理,并予优惠收费
第三条工作方式甲方预约乙方提供服务时,乙方应及时优先与甲方约定具体服务时间
甲、乙双方确定,甲方通过下列方式联系乙方:主办律师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邮 编:电 话:传 真: 手 机: 主办律师如遇出差、出庭或者其他紧急事件,临时无法为甲方提供服务时,乙方可协调安排其他律师向甲方提供服务
第四条 法律顾问费标准与相关费用的约定一、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法律顾问固定费用标准为:每年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整 )
二、甲方支付法律顾问费的方式为:实行一次付费方式,于签约后三日内支付
三、乙方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办理甲方委托的事项,需支出查档费、差旅费等由甲方承担,按实核算
第五条 甲乙双方之责任一、甲方委托事项必须真实、合法,并为乙方的服务提供必要的资料和工作便利
二、乙方必须仔细办理甲方的委托事项,保守在服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和其他非对外信息,切实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第六条 合同有效期、生效条件及解约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