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XX 公司员工守则第一章 员工工作法律规范规定第一条 员工守则作为本公司员工的行为准则,员工应严格遵守。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均应遵守下列规定:1、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对所担负的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2、尽忠职守,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不得有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责的行为,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3、保持公司信誉,保守业务上的秘密,不作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行为,不得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4、严谨操守,不得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士或行号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5、提高工作效率,员工在工作时不得怠慢拖延,工作时间内严禁看杂志、电视、报纸。6、在工作时间中,除主管及事务人员外,员工不得随意打接非工作内容电话。7、不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及职务上有关的商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业。8、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及工作守则,爱护本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9、对所保管的文书财物及一切公物应善尽保管之责,不得私自携出或出借。10、全体员工必须时常锻炼自己的工作技能,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11、员工每日应注意保持个人及办公场合的环境清洁。12、应通力合作,同舟共济,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顾客的合作。13、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物品进入工作场所。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因过失或故意使公司遭受损失时应负赔偿责任。 第四条 本公司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以 8 小时为原则,但因特别情况或工作未完成者应自动延长工作时间,但每日延长工作时间应不超过 2 小时,所延长时数为加班。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五条 管理部门的每日上、下班时间,可依季节的变化事先制定,公告实行。生产单位及业务部门每日工作时间,应视工作及业务需要,据实际情况另行制定实施。第六条 经理级(含)以下员工上、下班应亲自签到或打卡,不得委托他人代签或代打,如有代签或代打情况发生,双方均以旷工论处。第七条 员工应严格按要求出勤。第八条 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事情,依下列规定处分:(一)迟到、早退1、员工均须按时间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 3 分钟至 15 分钟以内到班者为迟到。每周允许员工有一次迟到机会,但迟到时间应在 10 分钟以内。2、迟到第二次扣 10 元,迟到第三次口 20 元,迟到第四次口 30 元,依此类推。3、工作时间终了前 15 分钟内下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