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XX 集团有限公司规章制度建设管理规定(暂行)( 2024 年 2 月 1 日经公司职代会审议通过)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为强化管理基础,法律规范 XX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章制度建设,使规章制度建设体系化、法律规范化、科学化,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规章制度建设原则(一)求实可行原则 规章制度要在充分掌握、讨论公司实际情况及进展需求的基础上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二)法律规范原则 规章制度应起到法律规范企业行为的作用,对涉及企业经营管理的各种行为作出明确法律规范,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三)精简原则 根据工作需要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同一工作事项尽量在同一规章制度内法律规范,避开分散、交叉、重复;规章制度文字表述力求严谨、法律规范、简练;(四)公司制度与部门细则区分原则 根据各项法律规范的影响面、重要性、操作性等因素,区分为公司层面制度和中心(部门)层面细则,并编写相应内容
第三条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范围为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下属企业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 管理职责第四条 企业管理中心是公司规章制度建设和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职责为:(一)负责统筹公司规章制度体系建立和规划;(二)负责法律规范公司规章制度体例及文字表述;(三)牵头成立制度编制小组,编写公司规章制度;(四)定期组织对公司制度、部门细则检讨,报公司领导阅悉,若有修订,经公司领导审批后修改并颁布实施
第五条 各中心(部门)负责本部门职责涉及的相关规章制度细则的制定和执行管理,具体职责为:(一)负责本中心(部门)职责涉及的有关规章制度的拟订;(二)负责定期对本中心(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规章制度组织检讨、修订;(三)负责对本中心(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及执行监督
第三章 新订、修订、废止的权限和程序第六条 规章制度新订、修订、废止的权限原则上对等,即负责制定规章制度的层级,同样负责提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