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地面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方:(下称甲方) 承包方:(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具体事宜如下: 第一条 工程项目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址: 1、3 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自备各工种人员,一切使用工具及所有耗材。 1、4 程范围与内容: 1)甲方负责厂房内混凝土地面的基层处理工作:回填、碾压、夯实、机械找平、交通道的钢筋绑扎(承包方负责人工配合找平)。 2)乙方负责 C 20 混凝土地面施工:定位放线、支侧模、混凝土摊铺、振捣、粗刮、细刮、机械提浆、磨光、养护、割缝等相关混凝土地面所有工序的施工。 3)使用说有机械设备材料均由乙方自带,甲方只提供砂石、水泥。 4)混凝土地面质量标准:见后附: 5)乙方严格按照后附 施工。 6)本工程实行验收制度,乙方需缴纳 元(大写: )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施工完毕,经甲方、业主部位及相关部门组成的工程验收 组 验 收 合 格 ,甲方无 息 返 还 乙 方质量保证金 元 ( 大写: )。如乙方施工工程验收不合格,乙方重新施工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直至验收合格为止。 第二条 工程量及工期 1、 暂定工程量:混凝土地面 5000 平米 2、 工期: 年 月 日开工, 年 月 日竣工。日历工期 10 天,如遇雨天及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工期顺延。 3、 甲方负责提供材料及施工图纸,乙方根据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单等技术资料编制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 第三条 工程质量标准 甲乙双方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后附),乙方按照国家现行规范施工,达到室外混凝土地面验收合格标准。 第四条 合同价款 4.1 合同价款计算:总价=综合单价x 实际完成工程量 4.2 本工程无工程预付款。 4.3 本工程单价为固定综合单价,综合单价为固定价格,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改变,工程量按实际发生结算。 第五条 工程款支 付 按形 象 进度付款,当 完成项 目 地面混凝土工程量后经甲方驻 工地代 表 确 认工程量后,支 付已 完成的 50% 。工程竣工后经甲方驻 工地代 表 及业主方确 认后支 付工程总价的 95% ; 剩 余 的 5% 作 为工程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满并解除质量缺陷后无息返还。 第六条 设计变更 按建设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施工。 第七条 双方职责 7 .1 甲方职责 (1 )甲方派驻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