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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 备案号: 贵州省地方标准 DB52 DB52/ 535-2007 贵 州 米 酒 2007-11-16 发布 2007-11-28 实施 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 52/ 535-2007 I 前 言 本标准第5章和8
1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由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国家酒类及饮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
本标准由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国家酒类及饮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负责起草;贵州省标准化协会、黔东南州质量技术监督局、黔南州质量技术监督局、黔西南州质量技术监督局、贵州榕江侗乡蜜酒业有限公司、贵州省三都水族自治县九阡酒业有限责任公司、贵州惠水酒厂等参与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田志强、寻思颖、张倩、孟望霓、张建、罗薇、李穗渝、熊建军、韩志平、杨国先、黄卫红、周筑平、肖扬、李春宇、廖浩然
DB 52/ 535-2007 1 贵 州 米 酒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贵州米酒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贵州省境内以水、大米、糯米(黑糯米)等为主要原料生产的蒸馏型、配制型和发酵型米酒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757 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 GB 2758 发酵酒卫生标准 GB 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GB/T 5009
48 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 8817 食品添加剂 焦糖色(亚硫酸铵法、氨法、普通法) GB 10344 预包装饮料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