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UDC 744 43 机械制图 GB 131-83 表面粗糙度代号及其注法 代替 GB 131-74 Mechanical drawings Surface reoughness symbols and methods of indicating 1 引言 1.1 本标准规定了零件表面粗糙度代〔符〕号及其在图样上的注法。 图样上所标注的表面粗糙度代〔符〕号,是该表面完工后的要求。 有关表面粗糙度的各项规定应按功能要求给定。若仅需要加工但对表面粗糙度的其它规定没有要求时,可以只注表面粗糙度符号。 1.2 本标准等效采用国际标准 ISO 1302-19 78《图样上表面特征的表示法》。 1.3 与本标准有关的国家标准: GB 35 05 -83《表面粗糙度 术语 表面及其参数》 GB 1031-83《表面粗糙度 参数及其数值》 2 表面粗糙度代〔符〕号 2.1 图样上表示零件表面粗糙度的符号见表 1。 表 1 2.2 表面粗糙度高度参数轮廓算术平均偏差Ra值的标注见表2,Ra 在代号中用数值表示(单位为微米) 。 表2 2.3 其他表面粗糙度高度参数,轮廓微观不平度十点高度Rz、轮廓最大高度Ry 值(单位为微米) 的标注见表3,参数值前需标注出相应的符号。 表3 续表3 2.4 取样长度应标注在符号长边的线下面,见图 1。 若按 GB 1031 附录 B 中表B1、B2 选用对应的取样长度时,在图样上可省略标注。 图3 2.7 在符号长边的横线上面也可以注写镀涂或其它表面处理的要求。 需要表示镀涂或其它表面处理后的表面粗糙度值时,标注方法见图4a。 需要表示镀涂前的表面粗糙度值时,应另加说明,见图4b。 若同时要求表示镀涂前及镀涂后的表面粗糙度值时,标注方法如图4c。 图4 2.8 需要控制表面加工纹理方向时,可在符号的右边加注加工纹理方向符号,见图5 。常见的加工纹理方向符号见表 4。 图6 表4 续表 4 注:若表中所列符号不能清楚地表明所要求的纹理方向,应在图样上用文字说明。 2.10 表面粗糙度符号的画法见图 7。 d'=1/10h H=1.4h h 为字体高度 图7 2.11 加工纹理方向符号的画法见图8。 图8 2.12 表面粗糙度数值及其有关的规定在符号中注写的位置见图9。 图9 d'=1/10h h 为字体高度 d'=1 10h h 为字体高度 a1、a2--粗糙度高度参数的允许值(单位为微米); b--加工方法、镀涂或其它表面处理; c--取样长度(单位为毫米); d--加工纹理方向符号 e--加工余量(单位为毫米); f--粗糙度间距参数值(单位为毫米)或轮廓支承长度率。 3 图样上标注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