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图书馆 武汉科技大学青山校区图书馆志愿者协会章程 根据 2011 年 11 月校团委颁布的《武汉科技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试行)》和校团委有关规定制定此章程范本。 二、此章程范本,旨在为学生社团制定章程时提供依据,规范社团行为。 三、学生社团制定章程,原则上应包括此章程范本所涉及的内容,并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的补充。 四、学生社团据此制定的章程,须报校团委核准方能生效,校团委将以核准后的章程为据进行监督管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社团的名称(包括英文译名、缩写):武汉科技大学青山校区图书馆志愿者协会 第二条本社团的性质。本协会是由志愿从事图书馆志愿服务的在校生组成的校级团体,非营利性校园组织,具有严格的组织性、纪律性和团体协作精神,接受校学生会的领导,本会承认《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第三条本社团的宗旨。本着“全心全意位同学服务”的志愿者服务理念,以热诚负责、积极主动的服务净胜全心全意的为全校师生服务,搭建图书馆老师与读者之间的沟通桥梁,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促进校园文化特别是图书文化的繁荣与传播。同时培养青年良好的道德修养,提高青年的综合素质,从而为社会输送栋梁之才,为整个社会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四条本社团是武汉科技大学学生社团的成员,接受武汉科技大学团委的监督管理,接受校学生会的领导。 第二章活动范围 第五条本社团的活动范围 (一)日常志愿活动在校图书馆内 (二)每月策划的活动在校区内活动 (三)与其他学校的图书馆志愿者交流时在校外活动 第三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二条本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社团执行机构; (三)审议社团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会员代表大会须有 2/3 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四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一年 第十五条会员代表大会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社团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六条社团执行机构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三)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四)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五)决定社团下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六)领导本社团各机构开展工作; (七)制定内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