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古代考绩制度发展及其对当前年度考核工作的启示》讲稿 我国古代考绩制度的发展及其对当前年度考核工作的启示 大至一个国家,小到某个部门、组织,要详细地掌握其人力资源状况,就必须对其每个成员的素质和绩效进行科学、全面的考核。通过考核,可以使上级和被考核者自己了解其一定时期内的工作绩效,找出工作成绩与计划目标之间的差距,获得对素质和绩效的反馈,激励被考核者克服困难,奋发学习,做出成绩,进一步发掘自身的素质和潜力。考核结果是公务员晋升、降职、辞退和奖惩最有说服力的依据。考核还有助于领导和人事部门掌握被考核者的优缺点,改进人事工作,以最合适的人从事最合适的工作,发挥最大的效用。考核不仅是现代公务员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我国古代也是奖勤罚懒、选贤用能、改善吏治的重要制度措施,而通过研究我国古代考绩制度,对我们当前的年度考核工作也会带来许多启示。 一、古代考绩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考绩制度是我国古代官吏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所谓考绩,就是按照一定的标准和秩序,对官吏的功过与政绩进行考察或考核,从而分别等第,以定黜(chù)陟(zhì)。在不 1 同的历史时期,古人对考绩的称谓不尽相同,如考课、考核、考校、考功,虽称谓不同,但就其基本内容而言,都不外乎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考绩标准、考绩程序、奖惩办法。我国古代考绩制度作为一种经常性的制度,是在封建社会确立以后产生和发展起来的,纵观其形成演变历史,大体上可划分为几个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连贯的阶段。 (一)尧、舜时期-考绩制度的源头 我国对官吏进行考核的实践由来已久。据史书记载,早在原始社会末期,尧、舜做部落联盟首领时就已经有了考绩的做法,《书 o 舜典》记载:“三载考绩;三考,黜陟幽明。”孔颖达(孔颖达(574 年-648 年 10 月 10 日),字冲远(一作沖远、仲达、沖澹),冀州衡水(今河北 XX 市)人。孔安之子,孔子三十二代孙。唐朝经学家。)注曰:“言帝命群官之后,经三载,乃考其功绩;经三考则九栽;黜陟幽明,明者升之,暗者退之。”就是说每三年考核一次部落首领的能力与业绩,每考核三次作为一个周期,根据这三次的考核结果对被考核者进行升降性的调整。 (二)夏、商、周“三代”-考绩制度的萌芽期从公元前21 世纪夏朝建立到春秋时代为止,因受宗法政治的支配,国家实行亲贵合一的组织原则。夏、商、周“三代”,国家因任设职,量能授官,对官吏进行考核。据《尚书·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