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补奖机制政策宣传材料 XX 县区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机制政策宣传材料 1、政策内容。基本草原划定、草原承包到户(联户)、禁牧补助、草畜平衡奖励、牧草良种补贴、畜牧良种补贴、牧民生产资料综合补贴、绩效考核奖励等。基本草原划定是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机制政策的根本依据,草原承包到户是前提和基础,实施禁牧是核心和重点,实现草畜平衡是根本要求。 2、补助标准:我县划入黄土高原区,即禁牧补助 2.95 元/亩·年,牧草良种补贴 10 元/ 3、发放对象:草原禁牧补助和草畜平衡奖励的发放对象为承包草原并履行禁牧或草畜 4、补助办法: (1)禁牧补助。对落实了禁牧的农户,根据所承包禁牧草原的面积核算补助资金,在核亩·年。 平衡义务的农户,按照已承包到户的禁牧或草畜平衡草原面积发放。 实造册、张榜公示的基础上,直补到户。5 年为一个补助周期,禁牧期满后,根据草场生态功能恢复情况,继续实施禁牧或者转入草畜平衡管理,开展合理利用。(2)牧草良种补贴:全省牧草良种补贴资金以给农户直补和统筹项目管理两种方式实施。对约占 60%的种植多年生优质豆科牧草并处在旺长期的种草面积,各乡镇要将面积确认到村、至户,依据实际种草面积,在核实造册、张榜公示的基础上,通过惠农财政补贴“一册明一折统”的方式,将牧草良种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户。统筹使用部分牧草良种补贴资金,对其余 40%的当年生牧草、品种混杂落后及需要更新的苜蓿面积,积极争取项目,按照合理布局、调整结构的要求,有计划、分区域、有重点地更新现有留床牧草,推广优良牧草品种,扩大优良牧草种植面积,建设优良牧草生产基地和防灾保畜基地,增强牧草补充供给能力。 (3)兑付草畜平衡奖励资金对实行草畜平衡管理的草原,在根据载畜能力合理核定载畜量,制定并完成减畜计划的基础上,用中央财政下达的奖励资金给实施草畜平衡的农牧户进行奖励。根据中央和 XX 省草原生态保护奖励机制政策,我县划入黄土高原区,奖励标准为 1.5 元/亩。对落实草畜平衡面积,确认超载牲畜数量,制定了减畜计划并完成年度减畜任务,草原植被恢复生长、实现年度草畜平衡的牧户,在核实造册、张榜公示的基础上,通过惠农财政补贴“一册明一折统”的方式,将草畜平衡奖励资金直接发放到户。 5、政策目标。通过落实补奖政策,进一步巩固草原保护建设成果,推动基本草原划定工作,完善草原家庭承包经营,落实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制度,减轻草原放牧压力,遏制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