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报告的管理程序(讨论稿) 检验报告的管理程序(讨论稿) 一、目的。保证检验结果及时准确的发出。 二、适用范围。实验室检验结果报告的审核,发放,管理,查询和意见的反馈。 三、工作程序: 1.检测结果的报告应准确、清晰、明确、客观和及时。 2.测定时其数据要经分析,避免出现假阳性,假阴性结果或者其它不符合的结果。根据质控品判断有效性,只有当质控品结果符合有关条件时,才可发出报告,否则应重新测定。 3.定性测定的检测项目其结果以“阴性”或“阳性”,报告阳性与阴性结果的书写,必须清楚,以免错误,如报告单为表格,阳性可用“+”表示,阴性可用“-”表示,未检验用“/”表示,如遇有重要意义的阳性结果,应及时签发报告或及时通知相关临床科室,以便及时处理病人。如遇有检验目的以外的阳性结果,亦应主动报告,以免贻误病情;定量测定的,结果报告为单位按实际情况而定,因不同检测项目的单位可能不同,如结果高于测定方法线性范围上限,则应根据需要对样本稀释后再测,结果乘上稀释倍数。 4.检验报告单由实验操作人员完成实验后,将结果录入,打印出报告单。检测结果报告结果进入数据库,在服务器保存,并满足临床随时查询。查询结果时直接进入数据库。 5.每份报告均应使用科内统一的打印报告专用纸打印;报告内容至少应包括:实验室的标识、病人姓名、性别、年龄、及测定项目、结果、参考范围(按照国际单位)以及标本号、标本类型、标本接收日期和检测日期、实验操作者和审核者的签名、报告日期等。否则视为无效或虚假报告单。 6.如果所收到的原始样品不适于检验,或可能影响检验结果时,应在报告中予以说明。 7.对于实验结果有异常的,需在检验报告单提示栏标示出。 8.对于检验结果对病人的病情有警示的,应即时电话通知该病人主管医生。并在登记本上登记,以备查询。: 9.如果由于仪器故障或者其它原因造成实验结果未能及时发放,应及时通知病房医生,如血气、电解质等急诊项目及门诊病人。 10.工作人员在完成实验,核对无误后,签名发出报告单,无报告权的检验人员操作的检验单应由带教人员审核签名 11.报告发放后一般不得更改,如确实需要更改时,需由原审核者或经其授权人更改,或者科、实验室领导授权,其它人无权更改。更改后在记录上显示出改动的日期、时间及责任人签名。 12.在检验报告发生遗失的特殊情况下,查明发生问题的环节后,决定是否重新补发报告,补发报告应注明补发原因,并在补发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