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2019 年 10 月 31 日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为加强基建工程质量管理,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建设方针,维护国家财产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工程项目建设水平和投资效益,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建立和落实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1 .建立工程质量行政领导责任制
建设项目的行政领导人对执行建设程序、项目施工及质量监督等负领导责任
2 .建立项目法人责任制
由项目法人代表对工程质量负总责
项目法人代表必须由具备相应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组织能力,具备项目管理工作实际经验的人担任
3 .建立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
工程项目的项目法人代表,总工程师级的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等管理人员均应签定《惠阳煤矿基建工程质量管理终身责任书》
按照各自的职责对其分管的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
二、严格执行基建程序,确保建设前期工作顺利开展1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基建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土地、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与施工和竣工验收等环节
2 .严格把好建设工程前期工作质量关
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必须按照国家规定,达到规定的工作深度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必须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初步设计
初步设计文件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和专家论证审批方可实施
3 .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向项目上级主管职能部门办理建设工程建设手续,获取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
三、健全工程管理制度切实加强质量管理1 .必须实行工程公开招标制度
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项目相关的主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均实行公开招标
根据项目情况确需要采取邀请招标、议标形式的,要经主管部门的批准
矿内基建工程的招标、议标工作由矿招标领导小组负责
招标领导小组由主管领导及基建、财务、审计、监察等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