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 共 4 页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方案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十一五”安全文化建设纲要》部署,大力推进和提升我县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建设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推动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根据《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云安监〔XX〕35 号)和《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AQ/T9004— XX)(以下简称《建设导则》 ),结合实际,现就我县开展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提出以下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为指导,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通过大力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着力强化和提升企业职工安全意识和素质,促进企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大力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为我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明显好转提供有力支撑。二、总体目标根据《建设规则》 ,对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价第 2 页 共 4 页标准(试行)》(见附件 2)(以下简称《评价标准》 ),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突出特色,从今年起启动我县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通过3— 5 年的努力,力争使我县有关企业参加创建活动的参与率达到100%,并形成一大批符合标准、具有行业和地方特色的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树立典型,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有序、健康的发展。三、组织实施(一)组织领导。在市安监局指导下,县安监局指导全县创建工作,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宣教股,负责创建活动的具体工作。指导相关企业,根据《建设导则》,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创建活动。企业要制定具体的安全文化建设活动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建设内容,广泛发动,精心组织,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工作,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工作与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挂钩,每年考评一次。(二)宣传动员。参加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的企业为我县直接从事生产经营的独立法人单位。各企业要认真学习宣传《建设导则》 、《评价标准》和开展创建活动的有关要求,搞好宣传动员,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