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中学党总支议事规则一、党总支的议事原则1、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结合学校工作实际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指示、决定。3、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4、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听取与会人员的意见,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5、坚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二、党总支的议事内容凡涉及学校改革稳定,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关系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于总支议事的重大事项决策的范围,主要内容包括: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重要指示、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意见。2、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廉政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3、报送上级党组织的重要请示、报告。4、党总支成员、学校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及党员发展、评议、奖励、处分。5、学校发展规划和党总支年度工作计划、总结。6、涉及学校全局的重大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7、师资队伍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学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相关政策。8、工会、共青团、统战、老干部工作中的重大事项。9、重大人身伤亡、责任事故、突发事件和应急事件的处理意见。10、其它需要提交党总支委员会研究决定的事项。第1页共4页三、党总支的议事程序1、党总支成员按照分工,全面负责各自承担的工作,有重大问题需要研究应向主要领导报告;2、由分管领导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方案和具体意见;3、方案和意见交主管领导审阅,并传各委员征求意见;4、党总支集体研究形成决议。四、党总支的议事规则1、党总支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可随时召开。2、党总支会由总支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可委托副书记召集主持。3、党总支会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举行。党总支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必须事先请假。4、党总支会须按事先拟定的议题议事,一题一议,一般不得临时动议。如临时动议,须征得会议主持人同意。5、凡提交党总支会研究决定的问题,分管总支成员事先要深入调查,充分酝酿,协商讨论,形成比较成熟的意见,未形成比较成熟意见的议题,暂缓提交党总支会议讨论决定。6、党总支会在集体决定问题时,一般先由会议主持人介绍议题情况,然后按照拟定的议题顺序,由提出议题的党总支委员或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汇报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初步意见和备选方案,并对有关事项提供咨询意见和说明。讨论酝酿时,党总支成员要畅所欲言,充分发表意见,尤其要善于发表不同意见,同时要防止因片面强调分管工作而影响集体正确决策。对少数同志的不同意见,应当予以认真、充分考虑。表决时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对分歧意见较大的问题,通常应当暂缓做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会议再表决。7、党总支会进行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委员的意见不能计入票数。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会议决定多事项的,应逐项表决。第2页共4页8、党总支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个人意见被否决后,个人意见可以保留,但在行动上必须服从并执行党总支会的决议。9、党总支成员应自觉遵守党的组织纪律,严守党总支会的秘密,不得随意扩散党总支会上的情况。10、根据工作需要,党总支会可以确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五、关于坚持民主集中制1、学校党总支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总支集体讨论,做出决定,任何个人或少数人不应决定重大问题。2、进一步完善学校党总支会议、校长办公会议制度,并明确各自职责,防止以领导会签、碰头会等代替集体研究决定。3、党总支成员要从党总支工作的全局出发认真考虑问题,大胆开展工作,切实履行职责。要坚决防止对分管工作不敢或不愿负责,遇到难事不积极协调处理而交给集体研究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