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实习日记精选11 月 19 日 星期一随着近几年法治宣传的不断深入,农民的法律意识也不断提高
这对我们建设法治社会有这实质性的意义
同时,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也感到欣慰
今天,所里来了两位来自窑坑的农民
说是来法律处咨询的,我和潘律师很乐意得接见了两位当事人
根据他们的简单介绍,是当今比较敏感的土地问题,应该说他们的法律意识并不弱
案情大概是这样的:他们村有六十亩耕地,被一家砖厂租用
显然,砖厂是没有经过合法、正当的程序进行审批的
但是他们已经意识砖厂的行为违法,却不知道通过什么方式来阻止砖厂这一非法征用土地行为
有一位农民说信访到上级机关来解决,希望律师帮忙收集质料
潘律师如实告诉他,信访是个途径,但效果不大
潘律师还是建议通过上述方式来解决,可两位农民提到砖厂主是黑社会分子( 这是当今非常常见的 ) 他们害怕报复
这也是司法实践中一个大难题
潘律师给出第二个建议希望他们出面解决
不过,媒体是否能报道也要经过审批( 中国舆论自由,可不像西方国家 )
最后,还是李律师给出了一个明智的选择,以村委会名义上述,吩咐两农民回到村里联系好所有涉案农民
以集体述讼方式进行,同时,是村委会出面也避免报复
通过两位农民的咨询,在为他们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而欣慰的同时,也意识到了当今中国司法体制的不完善
另外,政府部门的不正之风也令人深思
11 月 20 日 星期二在我这段实习过程中,仍然存在着重实体、轻程序的问题,这与司法为民的宗旨是相悖的
我觉得的很多办案人员还没有真正体味到司法为民宗旨的价值内涵,没有真正认识到程序价值对于实现司法为民宗旨的意义
我们知道,实体公正关注的是结果的公正,程序公正注意的是过程的严肃性,实体上的公正是相对的,只有程序上的公正才具有绝对意义
程序虽然只是一种手段,但如果没有这一手段就无法达到所要追求的目标,因为有时候在社会公众的心目中,最终的结果恰恰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