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全县中小学:现将《关于举办“我与语言文字法律规范标准”征文的通知》(黑语函【2024】15 号)、(黑市语函【2024】6 号)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积极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我与语言文字法律规范标准”征文活动方案附件:“我与语言文字法律规范标准”征文活动通知为进一步加大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的宣传力度,促进语言文字法律规范标准的贯彻实施,决定举办“我与语言文字法律规范标准”征文活动
一、征文主题我与语言文字法律规范标准二、参加人员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师生,公务员和窗口服务行业人员,传媒出版行业从业人员和社会各界人士
三、征文内容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征文体裁不限,内容健康、积极向上
以对语言文字法律规范标准的认识,或讨论、学习、使用语言文字法律规范标准的体会、做法、故事等为主要内容
征文字数不超过 1500 字
四、活动办法1.按参加对象分为老师组、大学生组、中小学生组、传媒出版行业从业人员组、综合组等 5 个组别
每个组别各评出一等奖 5 名、二等奖 10 名、三等奖20 名、优秀奖 50 名
另评选若干名优秀组织(单位)奖
2.登录中国语言文字网站(www
china-language
cn)下载参评个人信息表
将征文和参评个人信息表发至电子邮箱 zhw2024yy@sina
com,征文即可参加评比
也可直接投递征文和个人参评信息表至“北京朝内南小街 51 号,邮编 100010,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讨论所办公室 邓丹阳收”
3.本次活动不向参评者收取任何费用
主办方享有对本次活动全部参评作品的收藏、发表、出版、宣传等处置权以及网络发表权、其他出版权;如因作者抄袭带来的版权纠纷,由作者本人负全责;参评者享有自己作品的署名权
凡参加此次活动的人员,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项规定
五、时间安排1.征文征集时间:2011 年 10 月 1 日—11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