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目 的:为合理利用公司人力、物力、财力资源,保证各项生产正常运作,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进一步法律规范公司管理,使公司生产持续进展,不断的提高企业竞争力,特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适用范围:适用于各生产部全体工作人员
一:考勤管理1.本公司的正常上班时间为:上午,7:45 分-----11:45 分;下午,13:45 分-----17:45 分;晚上加班:19:00 分-----22:00 分;法定节假日休息,其它的休息日由车间安排,如有特别情况需要节假日加班的,按劳动法核算对应的工资
2.进入公司要佩带好本公司本人的厂牌,厂牌用吊绳或夹子挂于前胸/左胸的位置上,不准穿戴其它公司的厂服或佩带其它公司的厂牌进入公司,违者不允许进入工厂并予以考核
3.打卡依次排队,严禁插队
禁止上下班打连卡、代他人打卡、托人代打卡、损坏工卡
如因特别情况(如卡机损坏等)未打卡,由个人提出申请,部门领导审核后总经理确认才有效
无总经理签名确认的,按缺勤处理
4.上班迟到或早退 1--5 分钟罚款 5 元;5--20 分钟罚款 10 元;20--30 分钟罚款 20 元, 30 分钟以上按旷工处理,旷工半天罚款 50 元,旷工 1 天罚款 100 元,晚上旷工罚款 30 元,连续旷工 3 天当自动离职;迟到或早退15 分钟至 30 分钟的,按要求扣除罚款,并且在当日总工时内扣减 30 分钟
5.上、下午上班中途各休息 15 分钟,以供员工上洗手间、喝水等,休息时间的上下班时间按厂部规定准时休息、准时上班,对于未到时间就离岗休息或者已过休息时间未到岗位的,按早退与迟到处理,上班后任何人不得因私事而私自离岗,如有私事要求离岗者,须向班组长申请,以便安排人员候补,经批准方可离岗
离岗时间不得超过 10 分钟
下班时间到了,必须由组长/主管关闭电源或者宣布下班时方可离岗,违者按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