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承租方(以下简称已方)身份证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深圳市经济特区房屋凭租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
在自愿、平等、互利、诚信的基础上,经甲、乙方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第一条:1、甲方将位于惠州市新圩镇长布工业园,钢构厂房 1 栋,面积按 5200 平方米租给乙方
包括五层宿舍一栋,合计月租金为人民币 50000 元
大写五万整(该租金不含税费)
2、乙方应配合甲方,于每月 5 日前按时上激房租费、水电费、电力维护费、垃圾清运费和管理费等费用,上述款项由甲方代收、代付
本合同期为 3 年,自 2024 年 12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11 月 31 日止
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以优先续签合同
第二条:1、甲方提供乙方申请 400kva 电量使用(乙方所有设备、额定功效、负荷的总量不得超过其申请的电量)
配电房连接到乙方设备的线路和装置由乙方负责
乙方在配电房内安装许经供电部门检验合格的照明电表和动力电表
2、每月电费按政府峰谷标准收费
甲方每月收取乙方基本电费按 23x400=9200 元
每月甲方向乙方收取变损费和线损费,每度电收取_____元
乙方在规定的地方安装水表,水费按政府供水部门价格交付,每月________元的垃圾清运费_______元厂长费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1、乙方每月 5 日前预交当月一个月租金,5 日前交付上月水电费,款项由乙方派员按时直接送至甲方财务部
未按时的应向甲方激迟纳金,迟纳金按交付总额的 5%/天支付
水电总表与分表有差额时,按用电量比例分摊差额水电费
2、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预交 2 个月房屋租凭保证金 100000 元,水电费保证金 100000 元,合计人民币贰拾万元整(所交保证金不计利息)
免租期、装修期电梯维护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