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万象城步行街商铺租赁合同 签订地点: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联系电话: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承租甲方所有的万象城步行街商铺事宜达成以下一致条款,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第 1 条标的物描述1.1商铺位置:万象城步行街 号商铺(详见附件一商铺位置图)。租赁面积为 平方米。1.2面积误差:面积误差若在±2%以内,甲乙双方对租赁费误差部分互不计价,超出±2%部分的面积依租赁单价计算增减租赁费。1.3商铺附属设备与设施:见附件二。第 2 条租赁期限2.1租期:本合同的租期为 年,即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2.2续约:本合同在期限届满时自动终止。若乙方希望继续承租,需在承租期届满 3 个月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甲乙双方就承租条件达成一致时可另行签订合同。第 3 条租赁费用及其他费用3.1租金:乙方向甲方支付该商铺的租金以 元每日每平方米计算。乙方需要交纳的各期租金及合计租金见附件四。3.2公共物业管理费:指公共区域的行政管理、保安、保洁及公用设备的运行管理、维护维修的费用。乙方负责支付该商铺的公共物业管理费。3.3能源费:乙方应承担使用该商铺所产生的日常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商铺的电费、电话费、水费、煤气费、加时空调费(如有)等。3.4税费:乙方须按时支付所有中国法律明文规定由乙方支付的一切税项及其他费用。第 4 条履约保证金4.1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之详情见附件四。乙方应于签订本合同时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乙方不得以交纳保证金为由拒绝交纳一切应付的费用。4.2本合同租期届满,并且乙方将恢复原状的商铺及附属设施设备移交给甲方后,如出现需乙方承担的费用,甲方有权以保证金抵扣或作为债权向乙方追偿。下载后可任意编辑4.3当该保证金被抵扣时,乙方应自动于接到甲方发出的保证金被抵扣的书面通知之日起七日内补足。租期届满,如在乙方撤离该商铺时可预见之费用超出其保证金,乙方应在撤离前无条件补齐。4.4租期届满一个月后,甲方无息返还剩余保证金。 第 5 条商铺用途5.1乙方承租该商铺的用途为:行业 ,品牌 ,其他 (详见附件三)。第 6 条装修6.1乙方根据本合同中约定,装修期为 天,自 年 月 日开始至 年 月 日结束。乙方须承担此期间施工时产生的能源费、公共物业管理费等费用。6.2乙方的装修方案及图纸(包括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