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要适应残疾人而不是残疾人适应社会五篇 社会要适应残疾人而不是残疾人适应社会 社会要适应残疾人而不是残疾人适应社会 刘正山 随便翻开媒体,不难看到残疾人被歧视的相关报道
由此,笔者开始思考下述问题:残疾人为何容易遭受歧视
歧视行为会有什么后果
社会应该歧视残疾人吗
笔者思索之际,恰好看到丁启文先生的《人性·人道·人权》一书
阅读之后发现,《人性·人道·人权》是一部非常值得深思的思想性著作,而且很好读
它以人性、人道为主脉,宏微结合,政论、叙事、答问录、杂文、随笔并收,文字活泼简练,内容富有创意,对于残疾人与残疾人事业的独到观点,读来令人居安思危
从常识看,残疾人是一个比较特别的群体
残疾人因为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
正因为这些特别因素的存在,残疾人往往容易受到歧视
歧视残疾人行为的存在,有其必然性
如丁启文先生书中所说,这是传统的“一元”价值观的必然结果
或许受到丛林法则观念,抑或社会达尔文主义的影响,主流的观念提倡“竞争”,主张“优胜劣汰”
由于残疾人被认为是一个被动的、病态的、不能独立的,需要医疗和救济的群体
从而,社会活动被分为“正常人”的社会活动和残疾人的社会活动
社会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是由“正常人”的社会活动创造的;残疾人是“非正常人”,是社会的包袱和麻烦,只能消耗而不能创造社会物质和精神财富
因此,残疾人往往被视为“废人”,是家庭和社会的累赘
丁启文先生认为,残疾人和健全人一样具有与生俱来的公民权利,包括生存的权利,受教育的权利,康复的权利,劳动的权利,娱乐的权利,爱与被爱的权利,以及得到各种社会补偿的权利,并尽自己应尽的义务
这一点,我完全赞同
这其实是一个“公平”与“效率”的选择问题
社会经济的发展,终极目标是人人幸福,而要实现这一点,必然要考虑效率,毕竟,没有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