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 省教育厅召开 2012 年规范高中招生和学籍管理工作 会议 7 月 10 日,省教育厅召开 2012 年规范高中招生和学籍管理工作会议。省教育厅黄俭副厅长出席会议并讲话,张金元副厅长主持会议并总结讲话。各市、州、XX 县区教育局和江汉油田教育集团分管基教工作负责人及基教科长、招办主任 50 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认为,2011 年 3 月和 2012 年 3 月,省教育厅先后下发了《关于统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XX 省普通高级中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对规范全省高中阶段招生和学籍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会议充分肯定了 2011 年高中招生所取得的成绩,对少数地方和学校仍然存在的不规范招生和学籍管理行为提出了批评。 会议强调,省教育厅将进一步规范高中阶段招生和学籍管理,确保上述两个文件的全面贯彻执行,并采取以下三条措施:一是实行比对注册制。省教育厅对市州招办和市州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分别上报的数据库进行比对。不是招生平台招收进来的不予注册;不是本地区初中毕业的不予注册;不能对应的不予注册。二是建立举报核查制。今年省教育厅将建立举报网站。各市州教育局可将被外地学校跨地区违规招走的本地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等关键因素录入举报网,省教育厅核查属实的,不予注册学籍。三是规范学业评价管理。从今秋开始,严格实行学生学业评价的限期登录制。即每一个学生的每一学期的学业评价必须在下学期开学前全部完成,并登录上网。超过时限,系统将不接受学生更补学业评价。这一办法将使没有及时注册的学生修不满学分拿不到毕业证书。通过这种倒逼机制,促使学校规范招生。 2012 年,高中招生和学籍注册要“五严”。一是严禁未经省批准跨区域招生;二是严禁绕过中考招生平台进行学籍注册;三是严禁超计划招生;四是严格学籍管理;五是严格责任追究。 会议要求各地教育部门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把关口,进一步加强高中招生和学籍管理工作,保证 2012 年高中招生和学籍管理工作顺利实施。 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省招办和基础教育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并分别就 2012 年高中招生严格招生计划、规范招生秩序和刚性管理学籍提出了明确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