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政治工作考核标准 思想政治工作考核标准 一、评分标准考核内容标准分扣分标准 党建与干部队伍管理工作 25 分 按照要求组织和开好“三会一课”,党员 活动记录规范完整、内容准确具体;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有计划,措施有落实,基础资料填写及时、规范;积极开展党员责任区活动,合理划分责任区,做到责任明确,考核具体,效果明显;落实党费交纳制度,党费交纳足额、及时,并建立台帐,以上缺一项扣 2 分
干部考核中班子成员有不称职者或民主评议党员中有不合格党员者扣 5 分,对于组织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未及时完成而造成影响的扣 10 分
基层建设与宣传报道工作 25 分思想教育活动开展及时,记录健全、完整,缺一项扣 2 分
宣传报道及时,信息员作用发挥好,每月《情况交流》至少一篇,缺一次扣 5 分,不及时完成当月各种宣传工作任务,影响公司整体工作扣 5 分
党风廉政与综合治理工作 25 分 党风廉政,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遵纪守法,发生违法、违纪事件不得分
综合治理,本单位无民转刑案件,无打架斗殴、酗酒闹事、封建迷信及其它丑恶现象等不良行为
凡有不良行为一项不得分
本单位治安防范措施得力,重要部位落实“三防”,无财务损失及被盗案件发生
凡发生一起不得分
落实消防责任制和消防措施,不落实扣 5 分
民主管理工作 10 分 民主管理小组会、班组民主管理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坚持厂务公开制度,公开栏内容齐全,工资、奖金、考勤、工时每月公开一次;合理化建议活动由民管小组每季度向职工征集一次,并由队委会责成有关人员组织落实,以上缺一项扣 2 分
工会与共青团工作 15 分 工会组织健全,无侵犯女职工合法权益事件发生,无劳动争议、无越级上访事件发生,发生一次不得分
基层“职工之家”与“团员活动室”设施齐全,公司工会及团总支组织各种活动积极参加,对于交办的各项任务未及时完成而造成影响的扣 1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