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卫生管理实施细则范文 学校校园卫生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工作管理,给师生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创造一个整洁、优美、和谐的校园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是指校园围墙之内的地面和地面上所有绿化和建筑物、水面以及工作、学习、生活等活动场所的卫生
一、总体要求 : (一)环境卫生
道路平整、水面清澈无漂浮物、下水畅通、无垃圾污物、无卫生死角
(二)室内卫生
窗户洁净、玻璃明亮、四壁无尘、内务整齐、地面清洁
厕所无蝇、无味
二、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校长任组长,总务科长任副组长,校办、党办、学生科、教务科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全面负责校园卫生管理、监督、检查工作
总务科负责校园卫生管理的具体工作
学校各科室要密切配合,建立总务科为主,各部门为辅,专兼结合,人人有责的卫生管理网络
三、分工负责 校园卫生的职责划分主要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校园环境卫生、教室、学生宿舍卫生由学生科按班级划分,责任到班,责任到人
实验实训场所卫生由实验中心、网络中心负责
各教职工办公室卫生由各科室负责
食堂卫生由食堂承包人负责,食堂管理员进行监督
楼道、厕所、会议室、洗漱场所等公共场所的卫生和保洁由总务科负责
门前“三包”责任区由保卫科负责,冬季遇大雪天气,总务科要及时组织扫雪铲冰
四、卫生检查 每周一下午为全校大扫除时间
学校成立卫生检查小组,对全校卫生状况进行全面检查
检查时间:每周一夏季作息时间 17:00;冬季作息时间16:30
检查方法:每周科长、主任负责对本科所辖范围进行检查,并做好书面记录;每两周由卫生检查小组副组长牵头进行分组检查;每月第一周由校领导牵头分组检查
每次检查结束后,记录人将检查结果报总务科,总务科每月 25 日将卫生检查汇总情况报人事科
五、检查标准 (一)校园环境卫生 1、卫生区地面平整、清洁,无卫生死角
不合格者扣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