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变更所需资料范文合集 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一般要提交: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名称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5)、公司章程修正案;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组织机构在申报办理代码登记后,凡机构的名称、住址、法人代表、机构类型中的其中一项或多项发生变更时,应在核准变更后的 30 天内,持批准或核准变更文件(证书),向同级的技术监督部门申请换发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变更换证请携带以下资料: 1、提交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外资企业还应携带外商投资企业或台港澳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企业分支机构办理代码证书时,还需携带其隶属机构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港、澳、台人士或外国人士,则提供回乡证、台胞证或护照的复印件); 3、单位公章等 三、税务变更登记所需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复印件);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复印件); 3.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法人代表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复印件); 5.房产、土地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租赁发票(复印件); 6.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7.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证件。 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