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2011 年海安县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方案 一、考试对象:全县所有应届初中毕业生及报考高一级学校的往届初中毕业生。 二、考试时间:2011年 4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内容: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学生平时体能(女 800米、男子 1000米)水平测试和毕业升学体育统考。 1.初中毕业生(含往届初中毕业生)800米(女生)、1000米(男生)测试工作由学校组织,考前必须建立学校测试领导小组,并统一组织测试,须在 4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测试完毕。现场测试时,县教育行政部门选派专员和行风监督员代表现场监督。《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不及格的学生也可在上述规定时间补测。测试成绩由学校公示一周后,将学生的测试成绩(加盖学校公章)报县局中教科,由县体育考试领导小组对每一所学校的测试成绩进行认定。 2.2011年毕业升学体育统考项目为三类:(1)必考项目:50米跑、广播操;(2)抽考项目:考生在体能类项目中抽签确定 1个考试项目(考生从掷实心球、立定跳远、一分钟跳绳、30秒立卧撑中抽签确定 1个考试项目);(3)选考项目:考生在技能类项目中自选确定 1个考试项目(考生从篮球、排球、足球、支撑跳跃-山羊、五步拳、技巧组合动作、女生 1分钟仰卧起坐或双杠双臂直前移、男生引体向上或双杠双臂屈伸中自选 1个考试项目和 1个备考项目)。学生抽签和选考项目的确定统一在市招办《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管理系统》平台上操作确认。 四、考试规则: 50米跑、掷实心球(2kg)、立定跳远、一分钟跳绳、篮球、排球、足球、支撑跳跃-山羊、五步拳、技巧组合动作、女生 1分钟仰卧起坐或双杠双臂直前移、男生引体向上或双杠双臂屈伸、《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广播操测试方法见附件 2(《体育考试项目测试方法与规则》)。 五、总分及评分标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学生平时体能与技能(女 800米、男子 1000米)水平测试 20分;毕业升学体育考试 30分(共三项,每项满分为 10分,广播操合格者不加分,不合格者视情况按每 0.5分段酌情扣分,扣满 2分为止。)。总成绩共计 50分,计入中考总分。 评分标准另发。 六、组织工作: 1.体育考试在县体育考试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 2.选调的裁判、监考工作人员必须思想端正、作风正派,并且有较高的业务水平。 3.所有的裁判、监考工作人员每天赴考点出发前都要按指定时间、地点集中,抽签确定分组、监考、工作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