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费回收双结零交流材料自年以来,**供电局在电费回收工作中,排除各种因素的影响,充分发扬“千方百计、千言万语、千辛万苦”的“三千”作风
使得电费回收、上交连续14年100%,**年售电量突破40亿千瓦时大关,由近10年5%的徘徊,实现了15
55%的增长,并营造了不错的收费环境,我们的做法主要有:一、宣传到位,形成共识十几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城农网改造和“两改—同价”的实施
客户用电需求基本得到满足,企业追求效益最大化成为经营的主体,部分客户利用先用电后付费的特点,进行拖欠电费;有的利用破产法程序逃避欠费;有的人还认为:“电是国家的,电费不欠白不欠,欠了也白欠”;还有不少人视供电局为国家事业单位,非经营性企业
以为电网是国家的,电也是国家的,欠国家的电费一不丢人,二不犯法,能拖就拖,时间长了还能给减、免
有些企业领导给主管财务的同志说:“欠电费不要怕,目前稳定是大局,经济发展是第一位,欠电费,政府也不会轻易允许供电局实施断电
”针对上述影响回收工作的种种认识误区,我们从思想认识入手,加大宣传力度,对《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除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多种方式,大张旗鼓的宣传外,局党、政、工领导,还带队上街利用板报和图片向群众进行面对面宣传,现场解决群众的提问
同时,局领导还利用参加市政府有关会议,抓住机会向社会各界,尤其向企业领导反复宣传,让各级领导和客户明白“电是商品,用电须交费”的道理
在供用电双方很快营造了一个客户至上,用电交费的氛围
路灯管理处连续欠费234万元,明白用电须交费道理后,很快消除了认识误区,不仅结清以前欠费,而且做到月清月结
宣传到位,群众认识到位,收费难而不难
例如:2001年电力系统开展“优质服务年”活动,同时公布八项服务承诺,许多拖欠电费用户,误认为不交电费可以减、缓、免
群众路有一家企业,拖欠电费半年之久,营业人员上门催费40多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