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整体设计方案一、课程性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是各专业公共基础课,是教育部规定的高等学校学生必修的课程, 也是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核心课程
其基本内容和课程教学的主要目标是:综合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和方法,从当代大学生面临和关心的实际问题出发,进行正确的人生观、 价值观、 道德观和法制观教育,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引导学生树立高尚的理想情操,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健全人格
二、课程设计1
课程目标设计素质目标:通过课程教学,逐步提高学生走向社会发展所需要的思想、文化、身心、法律、职业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重点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意识、职业理想、职业道德、职业态度、职业价值观和职业纪律,更好地促进高职学生成长成材和终身发展
能力目标:(1) 能够在了解大学生活和高职生活的特点、高职在我国发展的现状和趋势的基础上,深刻认识高职大学生的历史使命,初步培养学习生涯和职业生涯的规划设计能力
(2)能够在明确个体对自然、社会、他人和自身应该承担责任的基础上,提高学习、交往及自我心理调节的能力,培养合理生存和职业岗位的适应能力
(3)能够将道德的相关理论内化为自觉的意识、自身的习惯、自主的要求,成为校园道德生活的主体,提升职业实践中德行规范的意识和能力
(4)能够运用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在社会生活中自觉遵守法律规范,分析和解决职业生活、家庭生活等领域的现实法律问题
(5)能够在熟悉职业素质、职业理想及选择、职业法规等内容和要求的基础上,培养成功就业和自主创业的意识和能力
知识目标:(1)认识大学生活和高职生活的特点,了解高职教育的内涵、特征、发展趋势,明确“基础”课的性质和目的
确立和坚定理想信念、将远大理想与对祖国的高度责任感、使命感结合起来,做新时期坚定的爱国者
(2)系统学习人生观、价值观理论,引导学生深入思考有关人生是什么、人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