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附件四《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根据甲乙双方签定的《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购房合同》)第二十五条的規定,对该合同未尽事宜达成如下补充协议:一、 支付代收费及其它相关费用的约定1、代收费:物业专项维修基金¥ 元,签约时乙方缴纳给甲方。2、其它相关费用:契税¥ 元; 合同印花税 ¥ 元,产权证贴花税 5 元。按国家規定代收代缴,此费用由甲方无息代收代付。由乙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一并交清。二、支付购房款的约定1、按揭付款:乙方在 2024 年 月 日向甲方付清首付款¥ 元,余款由乙方向银行办理按揭贷款 万元支付给甲方。乙方应于 2024 年 月 日之前完善相关贷款手续,否则甲方视为乙方延期付款,并按《购房合同》第十条追究违约责任。2、分期付款:乙方在 2024 年 月 日向甲方付第一期房款¥ 元;2024 年 月 日付第二期房款¥ 元;在接房前付清尾款¥ 元。乙方须履行本条款,否则甲方视为乙方延期付款,并按《购房合同》第十条追究违约责任。三、关于办理银行按揭贷款的有关约定乙方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向甲方交付约定费用,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 7 日内,乙方向银行申请个人购房抵押贷款,贷款利率和还款时间由银行确定。同时乙方需在甲方与银行约定的时间内签订个人购房抵押贷款合同,并按银行要求提供办理个人购房抵押贷款的相关资料,委托甲方代为把乙方与银行签订的相关资料交到银行,由银行审查是否符合贷款条件。不符合贷款条件的乙方,因办理贷款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能按合同第五条约定收到贷款,在该约定时间到期时乙方应以现金形式足额交清贷款部分房款,否则应按《购房合同》第十条的规定,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四、特别权约定11、规划建设的室内车库、幼儿园、会所、工具间等产权属甲方所有,乙方可按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公司公式的价格有偿使用室内停车位。2、根据《物权法》,规划建设的室外停车位权益归甲方,由甲方按出租方式明确其具体使用权。室外车位由物业公司统一管理,车位使用人向物业公司按每个车位每月缴纳 150 元车位场地使用费和服务费,由物业公司代收。此标准在业主大会成立以后可调整。3、该项目楼盘有转换层的屋面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但乙方需按甲方物管要求进行使用,不能搭建任何建筑物。五、关于物业管理的约定1、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甲方委托“重庆曦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前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