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力行时尚创意产业园物业管理合同本合同叁方当事人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安徽力行时尚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宿州市鲲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业主/物业使用人(以下简称乙方) 物业买受人/租用人/使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建设部第 33 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力行时尚创意产业园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本合同对力行时尚创意产业园的建设单位、买受人(业主)、租用人/使用人均有同等的法律效率
本合同作为《物业买卖合同》、《租赁合同》不可缺少的合同附件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合同约定有效期或业主委员会成立后重新选聘新的物业管理机构时止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1
座落位置:宿州 市 埇桥 区 仁和 路 安徽力行时尚创意产业园院内;2
占地面积: 平方米;3
建筑面积: 4890 平方米;4
其中厂房: 750 平方米;5
其中店面: 平方米;6
其中宿舍: 240 平方米;7
其他配套: 平方米;第二条 委托管理事项 1
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第 1 页 共 8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的维修、养护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