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产品代理推广协议甲方: 协议编号: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推广甲方的产品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代理产品名称、规格、包装、代理医院:商品名: 通用名: 规 格: 代理医院: 第二条 双方资质认可1、乙方在签订本协议之前,须向甲方提供《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各二份,并加盖鲜章。甲方审核后,委托乙方为协议医院的代理商,同时乙方应按甲方 GSP 要求向甲方提供其它相应的证明和文件。2、甲方须向乙方提供产品的生产批文、物价批文、说明书、质量标准、药检等文件。3、乙方不得自行转让本协议所定产品的代理权。第三条 代理价格及结算方式1、该产品的最高零售价为: 元/支,批发价为 元/支。2、甲方给乙方的代理价格(款到发货): 元/支。或返还佣金为: 元/支。3、货款必须由乙方汇入甲方指定账户。甲方根据乙方的书面开票通知按代理价格向乙方开具相关发票。甲方可另行委托 GSP 认证合格的商业公司来处理相关销售事宜。4、乙方对商业的供货价格不得低于 元/支(含税批价 %),对医院最低供货价格不得低于 元/支(含税批价 %)。5、以上价格规定如需变动,须与甲方协商后确定。第四条 协议量及医院开发进度1、乙方承诺在所属系统的年销售量为 支。各月销量如下: 单位:支医院名称 1 月2 月3 月4 月5 月6 月7 月8 月9 月10 月11 月12 月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乙方必须在首批货到后 日内将药品送入代理的医院。3、如乙方在本协议期内未能完成协议销量的 80%,甲方有权收回代理权及中止或解除本协议。完成协议量再议第二、三年销量。4、乙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2 日内需将首批提货的货款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代理权,首批提货量为 。5、乙方首批提货后,若 天内未发生第二次提货,则视为自动放弃代理权。6、乙方须提供得到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详细的医院开发计划表,作为本协议的必备附件。7、乙方每季度销量不少于本季度协议量的 80%且启动期内市场,乙方假如在规定的时间未能完成协议规定的医院开发进度及任务量,在保留乙方已开发医院的基础上,必须协助甲方无条件转让。第五条 保证金1、乙方向甲方提供市场保证金 元,以确保本协议条款的正常履行,市场保证金必须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支付到甲方指定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