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仓储保管合同 合同号: 地点:浙江杭州签订日期: 存货方:浙江中大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简称甲方)地址:杭州市中山北路 366 号中大广场 A 座电话:0571-8577 传真:0571-联系人:保管方: (简称乙方)地址:电话: 传真:联系人:付款方: (简称丙方)地址:电话: 传真:联系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乙方为甲方提供物资仓储保管服务且由丙方向乙方直接承担仓储费用,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要求乙方保管的货物,货权一律属于甲方,乙方必须以甲方作为货物所有人办理入库登记手续或者在库更名手续
三方确认:在本协议签署日止,因丙方出售给甲方、甲方已经取得货物所有权且在乙方处仓储的货物为: 1、货物品名与型号: ; 2、货物数量: 吨; 3、货物仓储的库号为: 号库( 吨)、 号库( 吨)、 号库( 吨)、 号库( 吨)
4、乙方为上述货物提供仓储的具体仓库地理位置为: 省 市 路 号;邮政编码为: ;联系电话为: ;联系人为: 负责人为:
二、保管方法:乙方应谨慎保管货物,提供适合货物存放的场所及其他条件
货物在保存期间发生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等损坏的,乙方应负责赔偿全部损失
乙方不得实施对代保管货物进行质押、抵押、挪用等侵犯甲方财产所有权及处置权的行为
三、计费标准及结算办法:1、货物的计费标准为:
2、结算办法为:货物仓储保管费用由丙方直接支付给乙方;丙方未足额支付的,乙方不得擅自停止对甲方货物的保管服务,应直接向丙方追索保管费用
乙方收到仓储费用后书面告知甲方
3、本合同签署日前的仓储费用,由乙方与丙方自行结算
第 1 页 共 5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四、入库手续:对于甲方每次来货,乙方应将乙方签字盖章确认的入库单或仓(码)单传真至甲方(注明销售合同号、入库单号及时间、品种、规格、数量等),并于货物验收入库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