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仓储物资代管协议存货方: (简称甲方)保管方: (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发挥各自优势,提高经济效益,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委托存储计划和仓储容量,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仓库地址:济南市白马山南路 8 号;二、仓储方式: 乙方代管三、仓储期限: 一年四、甲方占用库房编号及仓储面积:五、仓储物资的品名、数量、包装、件数和标记:冷轧板六、仓储费价格及仓储费的结算:汽车运输室内存放包干费用:室内存放的仓储物免费存放期两个月,超过两个月按每天 元/吨收仓储费。费用按月结算。 七、甲方应将存放货物的清单交乙方或在货物到达前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做好安排货位等准备工作,如有特别情况,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八、甲方应及时填写物资入库单,并同质保书、磅码单等有关资料送乙方,乙方将验收的实际数量、件数,逐一填写后尽快交给甲方。如发现亏重,外观不良,物、证不符等现象应及时通报甲方,同时提供有关资料,以便甲方处理。九、如未接到通知,物资先于到达,乙方应及时组织卸车,并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提供单据,乙方依据甲方提供的单据资料进行验收,及时填写验收磅码单,待办正式入库手续。十、乙方代甲方保管的物资要单独存放,做到标记明确,不混不乱。在保管过程中发生的定额内损耗,由甲方负责处理。在保管过程中发生的定额外短少或由乙方造成的错发错运由乙方负责处理。由于乙方在装卸过程中造成的货物损坏或损失,由乙方负责根据实际价格进行赔偿。 十一、如需代运物资,甲方应尽早向乙方提供代发运物资品种、规格、数量、到站、收货人等,以便乙方申报车皮,铁路运输所有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所垫付专用线以外费用,凭发票向甲方结算。乙方为甲方无偿提供仓库内须使用的设备以及消防安全设施。 乙方有铁路专用线一条,到站名称为: 收货人为: 十二、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六、九、十一条的约定,每月 25 日前向乙方支付费用,逾期不交时,乙方有权停止交货,并且根据欠款总金额每日收取万分之三的滞纳金(即违约金),同时,由此造成的甲方货物质量变化所引起的不良后果由甲方自己承担。 十三、乙方负责整个仓库院内的防火、防盗和防水工作,因乙方工作失误给甲方人身财产造成损失时,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在乙方仓库内存储物资,应当遵守乙方的安全保卫规定,自觉履行下列义务: (一)甲方应及时到乙方保卫部门办理人员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