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代持股权协议书委托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受托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均同意出资人民币 元(小写: 元)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乙方代表甲方以人民币(现金)出资 元(小写: 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30%; 出资额人民币(现金) 元(小写: ) ,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70%。为此,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委托事项 第一条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对公司出资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以自身名义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以下简称为“代持股权”。二、委托权限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设立公司、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公司股东身份参加公司相应活动、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第三条 甲方作为标的股权的实际拥有者,以标的股权为限,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享受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包括按投入公司的资本拥有所有者权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第 1 页,共 3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管理者权利,包括表决权、查账权、知情权、参加权等章程和法律给予的全部权利。 第四条 在代持股权期间,获得因标的股权而产生的收益,包括现金分红、送配股等,由甲方按出资比例享有。第五条 如公司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甲方需在该等权利行使期限届满 5 日前,以书面指示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根据该书面指示办理相应的手续。逾期未通知的,则视为甲方放弃该等权利。第六条 在公司工商登记注册后,甲方不得抽回出资。甲方可以在本代持股权协议书约定的出资额限额内,在以乙方为名义持股人的前提下相互转让对公司的出资。在代持股权期限内,甲方在条件具备时,应当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第七条 乙方因执行甲方的书面指示或者为实现甲方的权利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需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需缴纳的税费等,由甲方承担。第八条 甲方应根据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按期足额履行出资的义务。因甲方未能按期足额出资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均应由甲方承担。第九条 甲方以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