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代理协议书(核心)协议编号: 甲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保证人为自然人时):50022519890310317邮箱: 电话: 乙方:杭州微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杭州市西湖区翠苑街道翠柏路 7 号 413 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徐张生 营业执照号码:330196000040020 邮箱: 电话:400008655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现就甲方代理乙方【微网站系统】与【人人店分销系统】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代理内容1、代理事项甲方代理乙方所开发【微网站系统】与【人人店分销系统】的线下客户服务工作,具体包括线下客户签约和客户维护。2、代理权限a、乙方授权甲方为【微网站系统】与【人人店分销系统】_____省______市(区/县/镇)的核心代理商,但甲方并非该地域范围内的独家代理商。b、乙方只基于本协议承认甲方为乙方所开发【微网站系统】与【人人店分销系统】的代理商,概不承认甲方与其他公司签订的代理协议。3、代理期限a、本协议的代理期限为壹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甲乙双方可根据本协议约定提前终止或续期;同等条件下,甲方拥有优先续约权。b、甲方拟续期本协议的,应至少在本协议期限届满前壹个月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满足以下条件且乙方同意的,双方另行签订协议:(1)甲方忠实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未发生重大违约行为;(2)甲方已向乙方支付了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款项。4、代理费用a、甲方代理价格为(含乙方后续升级与优化的功能):(1)【微网站系统】单账户服务费价格:首年 1100 元/年,次年续费起 1000 元/年;(2)【人人店分销系统】单账户服务费价格:首年 6000 元/年,次年续费起 3000 元/年。b、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甲方须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上述服务费人民币 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作为接受本协议约定代理相关的基本费用,该款项不可退回。乙方收到上述款项后,根据本协议约定的代理价格为甲方开通相应数量的系统账号。如甲方在本协议代理期限内追加支付服务费的,每次支付金额应不低于人民币 1 万元。c、甲方须将本协议项下其应支付的所有费用汇至乙方以下指定账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杭州江干支行账户名:杭州微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账 号:19005301040013580甲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有权知道乙方所开发【微网站系统】与【人人店分销系统】的服务具体内容和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