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标识标注2009产品标识标注•产品标识标注概述•产品标识标注的要求•包装的标识标注图示及说明2一、产品标识标注概述3产品标识标注概述•目的:1.了解产品标识标注的重要性和相关的国内法律法规,避免产品在国内销售时,引起不必要的纠纷与损失。2.给今后的标识管理提供指南。4产品标识标注概述•概念1.产品标识是指用于识别产品及其质量、数量、特征、特性和使用方法所做的各种表示的统称。2.产品包装上的文字、图形、符号及一切说明物(比如标签、吊牌等)3.标识标注是提供给客户,满足客户知情权的一种媒介。5产品标识标注概述•重要性1.标识标注不符合,是属于产品质量问题。2.产品的标识标注不符合,可能会引起客户的错误使用,甚至导致安全问题。3.标识标注不符合,可能会引起客户错误认识产品价值。6产品标识标注概述•标识标注的形式及作用1.产品的标识标注包括:标签、包装(合格证、外包装等)、使用说明、警示标志等。2.产品的标识标注是产品的组成部分,也是对客户的明确承诺。3.产品标识标注是产品使用的说明书。4.产品标识标注是产品质量、市场价值的体现。7产品标识标注概述•产品标识标注的内容《质量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产品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1.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明;2.有中文标注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3.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的,用中文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该在外装装上标明。4.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的位置清晰的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5.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机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8二、产品标识标注的要求WISCQualityManagement9产品标识标注的要求•原则1.合法性:标注的内容必须符合标准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科学性:文字、图形、符号应是使用者易于理解的,清晰的,规范的,不容易引起歧义的。3.真是性:内容必须真实,不应当有任何夸大或虚假的宣传。10产品标识标注的要求•产品标识标注的基本要求1.产品应当有标识,裸装食品、难以施加标识的产品除外。2.标注的方式:◆除产品使用说明外,产品标识应当标注在产品或产品的销售包装上。有说明书的,还应当随附于产品最小销售单元内。◆限期使用的产品,在产品或者产品的包装上还应当标注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日期或者失效日期。◆产品或者产品销售包装的最大表面积小于10平方厘米的,在产品或者其销售包装上可以仅标注产品名称、生产者名称。11产品标识标注的要求3.标识使用文字、数字、字母的要求:◆产品标识应当使用规范中文。◆同时可以使用汉语拼音或者外文,但不得大于中文(视觉效果),但商标除外。◆产品标识使用的汉字、数字和字母,其字体高度不得小于1.8mm(7号字)。4.标识应清晰、牢固、易于识别12产品标识标注的要求5.标识标注使用的计量单位应当是法定计量单位6.生产者按照合同为用户特制的不直接用于销售的产品、其产品标识可以按照合同的要求标注。例如:为客户贴牌生产的产品,可以标注客户的厂名厂址,但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不能有任何虚假信息误导消费者。7.产品的标识不得采用以下形式:◆利用字体大小、色差或暗示性语言、图形、符号误导客户;◆擅自涂改生产日期及批号信息;◆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标注形式。13产品标识标注的要求•产品标识标注的具体要求1.产品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名称,没有规定的,应当使用常见名称,不能误导客户。如果非要标注“奇特名称”时,应当同时在同一部位标注符合规范的名称。◆名称应当使用规范中文,并标注在醒目位置,准确清晰、不引起误解。14产品标识标注的要求2.生产者名称、地址◆产品标识应当有生产者名称及地址,其具体内容应当是依法登记注册的,能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的生产者名称和地址。◆魏德米勒模式,生产与销售公司是独立法人的,可以按照“制造商”、“销售商”的模式标注,或者标注集团公司的名称,但不强制。◆国内生产销售的产品,其应以产品的最终制作地,加工地或者组装地作为产地,用以认定制作商。15产品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