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代理结算业务三方协议甲方(付款人): 乙方(收款人): 丙方(代理人):吉林森林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甲、乙、丙三方代理结算业务合作,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吉林森工集团代理结算业务管理办法》要求,本着诚信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第二条 本协议所称代理结算业务是丙方接受甲、乙双方共同委托,承诺在指定日期向乙方支付确定结算金额的中间业务。 第三条 本协议代理结算业务要素描述收款人单位名称付款人单位名称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 号账 号代理结算金额(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结算交易内容约定结算日期 年 月 日合同协议编号是否发货(或提供劳务) 第四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㈠本协议约签订日期至约定结算日期期间可以无偿占用应付乙方交易款项资金,但在约定付款日之前,可以提前偿还应付乙方交易款项;㈡在约定付款日到期后,因缺乏资金不能如数偿还乙方的情况下,要求丙方为其垫付资金偿还乙方;㈢根据《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实行货币资金集中管理的规定》(中吉森财字[2024]177 号)要求,只在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的分支机构开设账户,并已与开户银行签署财务公司资金集中协议;㈣根据《吉林森工集团代理结算业务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缴纳手续费、利息;㈤积极有效地实行措施筹集资金,及时偿还丙方为甲方垫付的款项,配合丙方签署还款协议。 第五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㈠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有权随时向丙方收取应当取得但尚未取得的代理结算款项资金;㈡根据《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实行货币资金集中管理的规定》(中吉森财字[2024]177 号)要求,只在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的分支机构开设账户,并已与开户银行签署财务公司资金集中协议;㈢根据《吉林森工集团代理结算业务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缴纳手续费、利息。-------------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六条 丙方权利和义务 ㈠根据《吉林森工集团代理结算业务管理办法》第四条和第五条规定条件,决定是否接受甲、乙双方的代理结算业务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