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做好绿化造林工作通知村委会: 为进一步推动林业生态和产业两大体系建设,结合火烧迹地造林,生物防火林带建设和县城景观林建设等工作需要
根据县政府要求,结合本街道实际,经街道办事处讨论,现就春季造林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抓好落实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要把绿化造林的季节性工作列入当前农村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做到计划早落实、思想早发动、资金早安排、造林早行动,确保造林任务在 3 月 10 日前全面完成
二、扶持政策 (一)县政府扶持政策 1、一般造林 (1)营造阔叶林、针阔混交林(阔叶树种比例占一半以上)连片面积 30 亩以上的,造林当年每亩一次性补助 80 元;营造针叶林(不合松类)连片面积 30亩以上的,造林当年每亩一次性补助 50 元
(2)在已有一定数量幼树的迹地、疏林地、低效公益林区等地补植造林连片面积 30 亩以上,亩栽阔叶树 50 株以上的,当年每亩一次性补助 30 元;亩栽针叶树(不合松类)50 株以上的,当年每亩一次性补助 20 元
(3)已有一定数量幼树且分布均匀的迹地,直接封山育林的,当年每亩一次性补助 5 元;有除萌等人工抚育措施的,当年每亩一次性补助 10 元
(4)进展杨梅经县林业部门审核同意,亩栽 40 株以上且连片面积 30 亩以上的,当年每亩一次性补助 70 元,全垦造林的不予补助
全县控制在 2000 亩以下,择优扶持
(5)营造竹林(毛竹林亩栽 40 株以上,其它竹林亩栽 80 株以上)连片面积 10 亩以上的,当年每亩一次性补助 200 元;连片面积 100 亩以上的,当年每亩一次性补助 240 元
全县控制在 3000 亩以下,择优扶持
(6)进展茶叶连片面积 10 亩以上的,当年每亩一次性补助 180 元
全县控制在 500 亩以内,择优扶持
(7)栽种桑叶连片面积 5 亩以上的,当年每亩一次性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