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决定》(陕政发〔〕17 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咸政发〔〕10 号),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为广阔交通参加者制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建设和社会和谐进展,经县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健全机制,明确职责,不断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工作体系 (一)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
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主任、县级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任委员的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全面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的组织领导、指挥协调、检查督导和考核评比
各镇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判对策,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问题
(二)明确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
要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各司其职、全民参加、综合治理”的原则,积极构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新格局
县交巡警大队要重点做好机动车和驾驶人员管理、交通秩序整治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
县安监局要重点抓好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情况的督促检查,落实管理责任和工作措施,牵头调查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
县委宣传部要积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进一步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法制意识和文明交通素养
县监察局要对道路交通管理职责实施监察,参加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
县进展和改革局要做好交通管理体制讨论,推动基础设施和装备能力建设
县交通运输局要重点完善公路标志标线和配套的安全服务设施,严把道路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和营运驾驶人从业资格关,依法查处道路运输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