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广东光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授权代表: 温 昌 发 职务: 总经理 地址: 广州开发区科学城南翔一路 62 号 邮编: 510665 电话: 13138688759 传真: 020-85528667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授权代表: 职务: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1
1 甲方将位于广州开发区科学城南翔一路 62 号光泰产业园 的厂房、办公室、仓库(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
租赁物面积经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2 本租赁物的功能为 厂房、办公、仓库
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进驻的公司必须符合政府对科学城建设项目的环保、消防等相关法律政策规定
3 租赁房地产权利人: 广东光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使用权)的其他有效证件名称、编号:房地产权证 粤房地证字第 号;第二条 租赁期限2
1 租赁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2 租赁合同期满本合同自行终止
如甲方继续出租房屋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乙方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两个月书面对甲方提出,经双方同意后签订续租合同
第三条 免租期及租赁物的交付3
1 租赁物的免租期为 个月,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免租期届满次日为起租日,由起租日开始计收租金
2 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
假如乙方没有足额缴纳租赁保证金的,甲方有权拒绝交付租赁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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