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场所审批北京金融工作局 交易场所审批 1.事项名称。交易场所审批。 2.事项编码。01107790020038。 3.事项类别。非行政许可审批。 4.设定依据。《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XX 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XX 省交易场所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政发〔2012〕36 号)。 5.审批对象。企业法人。 6.实施机关。区(县)金融工作部门受理并初审,市金融工作部门复审并征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市政府审批。 7.办理处室。XX 省金融工作局金融市场处。 8.受理方式。现场受理。 9.受理地点。注册地所在区(县)金融办。 10.审批流程:企业申请→注册地所在区县主管部门(金融办)受理并初审,出具初审意见→市金融局审核并征求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后报市政府→市政府审批→获得市政府批准的,由市金融局代市政府出具批复文件;未获批准的,由市金融局向申请人出具书面答复→告知(注:新设审批与变更审批流程相同)。 11.申请材料: 1 (1)新设审批:申请设立交易场所,申请人将下列申请材料报送拟设交易场所所在区(县)金融工作部门: a.关于设立 xxx(交易场所名称)的申请; b.授权委托书; c.拟设立交易场所基本情况表; d.股东名册(机构股东:包含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简介、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企业信用报告、内部有权机构决议等;自然人股东:简历、身份证复印件、个人信用报告、无犯罪证明等); e.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表; f.经营场所证明; g.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设立背景、设立必要性、可行性、发展规划、组织架构、交易模式、财务评价分析及风险防控措施等); h.拟设立交易场所的规章制度:包括交易规则、风险控制制度、信息披露制度、资金管理制度、会员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处置制度等; i.认缴注册资本承诺函及出资人协议; j.公司章程 k.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l.主管部门的支持性文件等;m.承诺书。 2 (2)变更审批:交易场所发生《XX 省交易场所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变更审批事项时,申请人应将下列申请材料报送拟设交易场所所在区(县)金融工作部门: a.关于 xxx(交易场所变更审批事项)的申请; b.授权委托书; b.拟变更交易场所基本情况表;d.可行性研究报告;e.承诺书; f.通过上一年度工商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