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落实方面讲话 在全县 2013 年度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 全面落实协调会议上的讲话 XX 县区人民政府副县长李怀仁 2013 年 2 月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 2013 年度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落实协调会议,目的就是要明确职责、加强协调,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有效预防和制止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疏勒。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吸取教训,统一思想,高度重视,进一步明确落实保证金制度是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首要任务。 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关系到人民群众特别是广大农民工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政府的形象和市政工程的优劣,也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和疏勒经济的稳步推进。近年来,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经过有关部门的努力工作,建设领域拖欠民工工资现象有所缓解。但是,解决建设领域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仍然是一个棘手的问题。由于建筑市场的不规范,因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或因施工企业恶意拖欠民工工资而引发大量农民工上访、闹访的现象屡见不鲜。每逢岁末年终,成群结队的农民工带着期盼,而又无助的目光四处奔波,讨要自己的血汗钱。当追讨不到自己的工钱时,有的 1 情绪激动,有的行为过激,围堵马路,示威游行,爬楼跳塔,聚众上访,越级上访,使正常的社会和工作秩序遭到破坏,严重影响和谐疏勒的建设,给社会稳定增添了许多不和谐不稳地的因素。我们要充分认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保持清醒头脑,给予高度重视。因此,我郑重邀请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认真贯彻落实 XX县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 二、认真学习,明确责任,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推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 目前,在建筑市场不太规范,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违规现象时有发生的情况下,实施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是当务之急。建筑施工企业开工前必须要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缴纳工资保证金。对未持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出具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证明》或拒不缴纳保证金的施工单位,建设主管行政部门(建设、交通、水利)绝不办理开工许可手续,对已开工建设的,由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责令补缴,拒绝缴纳的,建设主管行政部门依法责令其暂停施工,直到补缴为止。对违反规定办理相关竣开工手续的,严肃追查责任。总之一句话,各部门务必严格按照《XX 县区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实施办法》做好此项工作。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为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