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教师管理制度为了考察兼职教师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使老师适应教育工作的需要,搞好教学工作,保证教学质量,特对兼职教师制定如下规定:1
管理要求(1)兼职老师要有较强的事业心与责任感,树立热爱和献身教育事业的敬业精神,对教学工作要精益求精,一丝不苟
对学生要满腔热血,诲人不倦
转变传统教学模式,探索新的教学模式,以学生为中心,开动脑筋,搞好教学辅导
(2)应认真阅读教学大纲,熟悉大纲内容,严格执行教学大纲
(3)应熟悉学生的基本情况,认真钻研教材,精心备课,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形式组织教学
教态端庄,语言清晰,内容准确
(4)服从学校教学管理,保证规定的课时,保证教学质量,参加教学研讨会,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考核制度条例(1)兼职教师有事,必须提前一周请假,无故不请假的扣除课时费的 50%,连续两次,学校解聘
在学校规定的时间(星期六、星期日)内不得请假, 若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一周请假,并且扣除课时费的 50%
(2) 兼职教师请假前把自己的课程一定要安排好,造成不良后果罚课时费的 10%
(3)兼职老师教课期间接打手机,发短信,看电视,聊QQ,听音乐,看小说, 教师之间互相聊天等与教学指导无关的事,发现或者被举报一次罚款 50 元,屡教不改的学校解雇
(4)兼职老师调课的必须提前三天申请并经校长同意,私下自己调课一次的扣除参与老师课时费的20%
(5)兼职老师所带的学生在考试中进步很大的,每次给予老师100 元奖励
(6)兼职老师每月务必完成一人招生任务,如完成不了的,每月罚款 100 元
若超额一个提成100 元,依次累加
2、兼职老师月考核明细表项目奖励处罚课前调课全无 +2 分每次-2 分请假全无 +5 分第一次 -2 分,第二次 -5 分旷课全无 +3 分一次-20 分教案认真详细 +5 分无教案一次 -2 分课中迟到全无 +3 分五分钟以上每次 -5 分早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