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在省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结合本地实际,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实整改工作部署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快速行动、严密摸排、形成声势,立行立改,坚持“抓早、抓小、抓实”,对违法违纪行为开展综合治理,各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但距离中央扫黑除恶第3 督导组及省市总体目标要求,仍有一定的差距,现将存在问题与整改措施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开展情况( 一) 高度重视,强化部署安排
按照省、市委、市政府总体要求,召开各成员单位、乡镇街主要领导关于做好中央督导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动员会议,两次召开市委常委会议、三次扫黑除恶整改领导小组会议,扫黑办对乡镇街、 成员单位主管领导进行了专题培训一次
还召集了纪委监委、 组织部、宣传部、公检法等部门主管领导对该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并将省市会议精神做了传达,同时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工作做了详尽的安排
( 二) 强化领导,夯实工作责任
成立了以市委书记、市长为组长、政法委、纪委监委、组织部、宣传部、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扫黑除恶”日常工作及部门协调, 各乡镇街成立以党工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小组,进一步落实 “四级书记抓扫黑除恶”制度,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形成上下责任传导体系,确保扫黑除恶日常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部署,有落实
( 三)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宣传标语、横幅、一封信、宣讲团、媒体等深入广泛宣传,全力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氛围
以案讲法,通过典型案例,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的意义、打击重点进行广泛宣传
( 四) 突出管理, 加强摸底排查
对本地区内的重点人群、重点行业进行专项检查,坚决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