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4 扬州市年安全生产专家工作意见年,全市安全生产专家工作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和《市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全面提升安全发展水平的实施意见》 ,按照《扬州市安全生产专家工作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夯实基础管理,实现“运作更高效、 服务更全面、 宣传更广泛、特色更鲜明 ”的工作新局面。 为此,提出如下工作意见:一、完善运行机制,明确工作职责进一步推动《扬州市安全生产专家工作制度》的贯彻落实,着力实现安全生产专家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长效化。今年起建立安全生产专家各专业组与相关安全监管部门工作的挂钩联系机制(挂钩名单见附表),实现专业服务与行业监管合力提升专家工作的良好局面。市各相关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能处室 要结合本行业领域实际,制定专家服务计划,每季度组织相关专业组的专家召开工作交流会,研究专家服务重点,解决相关问题。安全生产专家各专业组要制定本专业组服务计划,在组长的牵头、策划、协调、联络下,有针对性地分组分片开展团队服务,扩大服务成效。此外,各地安监部门和安全生产社团机构要积极推动专家工作。各地 要将安全生产专家工作作为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贯穿全年,系统地进行谋划部署,在加强宣传引导、强化执法推动、注重有机结合等方面积极营造安全生产专家工作的良好氛围。各级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学(协)会要加强专家日常管理,强化业务培训和交流,提升专家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妥善组织专家开展服务工作,充分发挥指导协调作用,真正成为专家与2 / 4 部门、企业之间的“工作桥梁 ”。二、打造服务平台,构建工作常态在去年全面启动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 “千名安全生产专家(监管监察人员)挂钩服务万家企业(单位)”活动,将这一专家工作的创新之举构建成我市安全生产专家工作的长效之举。 一是要丰富服务内容。在以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基础上,要拓展服务内容,在宣传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知识、指导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文化建设、指导企业提高应急救援能力等方面积极发挥技术优势,全方位为企业提供安全服务。 二是要量化服务次数。对于人以下的企业(单位),每年开展服务的次数不少于次;对于人的企业 (单位),每年开展服务的次数不少于次;对于人以上的企业(单位),每年开展服务的次数不少于次,其中至少要开展次团队服务。 三是要保证服务质量。各地也要督促各相关安全监管部门与专家的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