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项目全程策划招商、销售代理合同依据国家及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友好互利”的原则,就-——————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委托某商业策划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对甲方开发的“ ”(以下简称“本项目” )进行全程策划及现场技术服务合同等事宜,经过友好协商,签订协议如下:第一章 合同各方第 1 条 合同各方甲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组织机构代码: 乙方名称: 董 事: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组织机构代码: 第二章定义及释义第 2 条 定义在本合同中,除上下文另有约定外,下列名词或术语具有以下意义:2.1 项 目:-——————————-物业项目。2.2 策划服务:指乙方受托为本项目进行全程策划服务。2.3 策 划:指乙方在市场调研的基础上,为本项目提供概念策划、主题策划、商住功能定位策划、商业业态布局策划、项目操盘策略策划、宣传推广策略策划、招商代理、销售代理等服务以及为项目提供其他延伸策划服务,此策划以点子、思路、意见建议等书面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文案等形式体现。2.4 全案策划:指乙方对本项目进行市场调研,对项目进行的住宅功能定位,商业功能定位、建筑规划设计方案、品牌商家招商、产权物业销售、商业经营管理、商业物业管理、广告营销企划等方面提供有关专业的意见建议、实施策略的服务过程。2.5 书面形式:指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印、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证明、证书、签证、协议、备忘录、函件、经过确认的会议纪要、电报、电传等。2.6 面积:本合同所指面积,无特别说明均指建筑面积。2.7 项目开业日:指本项目商业部分经过前期策划、招商后,正式进行开业庆典之日。第 3 条 释义通则除因上下文另有需要外,本合同条款的释义应依以下通则处理:3.1 本合同中规定的最后期限如为非工作日,该期限自动顺延到下一个工作日。3.2 本合同内所用的“包括”或“含”均具“包括但不限于”的意义。3.3 本合同内所用的“必需”、“须”、“应该”、“应”,皆与“必须”具同等意义。3.4 除非另有说明,否则本合同所提及之章、条、款、项、段或附件皆指本合同有关的章、条、款、项、段或附件。3.5 本合同的主文与附件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合同主文为准。第 4 条 附件4.1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除与本合同主文不一致的外,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l] 本合同的补充协议 ;[2] 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