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项目销售顾问、销售代理合同甲方(委托方):电话:乙方(代理方): 电话: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投资开发之“ ”项目(下称本项目),提供独家“项目顾问、销售代理、销售渠道”服务事宜,达成以下合同,双方严格遵守
第一条:合作销售项目的概况1、 名称:项目现名“ ”,(暂定名)最终使用名称以 市地名办公室的批复为准
2、 位置: 3、 策划、销售范围:该项目全部住宅、地下室、车库及商铺
项目占地面积为: 亩;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 第二条:委托期限项目顾问:自合同签约之日起累计 6 个月
独家销售代理:自甲乙双方签订协议之日起至经双方确认的销售工作开始后 20 个月内
第三条:委托事项1、 项目顾问1-01 乙方负责项目前期咨询中心项目咨询接待的相关销售人员的组织与实施
1-02 乙方将在市场调查基础上,提出可行的本项目定位、楼宇外观、内外装修、小区智能化、物业管理等方面的项目建议
1-03 甲乙双方以会议方式对产品调整建议进行充分沟通、讨论,以形成更科学、更切合实际的成果来促进销售工作的进行
1-04 乙方将提供项目总体策划及销售方案,包括:总体营销方案、销售策略、价格定位、整合传播计划、广告策略及销售实施计划
并负责上述策略的具体执行,同时及时依据市场及销售实际情况进行策略的调整
独家销售代理2-01 乙方以独家代理策划、销售商的身份在本项目开盘前建立项目销售体并完成销售人员的培训工作
2-02 乙方销售体全面负责本项目的销售工作
2-03 乙方在合作期限内为该项目提供拓客服务
第四条:双方责任1、 甲方责任1-01 及时向乙方提供甲方目前已有该项目的文件、资料,包括但不仅限于正式施工图纸 1 套及相关电子文件(制作户型图、单页、价格表等使用)、工程进度表、设备材料及装修、交房标准等相关项目资料
1-02 保证项目按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