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合同编号:公司内部保密协议当事人双方甲方: (住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乙方(员工):(住址、邮政编码、电话、身份证号)鉴于一
乙方在甲方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此保密协议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经详细批阅过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本协议各条的法律含义
第一条 商业秘密的含义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 3 款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有用性并经权利人实行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经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技术信息(1)完整的技术方案;(2)开发过程中的阶段性技术成果;(3)取得的有价值的技术数据;(4)针对技术问题的技术诀窍
经营信息(1)经营策略;(2)经营诀窍;(3)公司产品的社会资源和客户名单;(4)货源情报;(5)投标标底;(6)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信息
需要特别强调的商业秘密
(1)有关设计、制造工艺、工艺程序、制造方法(2)生产经营中未申请专利的专有技术
(3)公司产品及制造设备的技术改进
(4)公司产品讨论开发的有关文件及其他图纸技术资料
(5)公司产品的市场预测
(6)及销售和客户名单
第二条 乙方劳动成果的确认及使用1
职务成果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制造、产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它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所有
甲方可以在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的利用这些发明制造、产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用于申请权利保护、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
乙方应当按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实行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