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公司车辆长期租借管理协议甲方:新疆波曼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乙方:车辆责任管理部门: 车辆管理负责人: (部门经理) 为加强公司车辆管理,严格控制车辆费用,明确车辆使用责任,确保行车安全,方便工作的开展,提高工作效率,经过甲、乙双方协商,公司特订立本协议书一、车辆的权属甲方将 汽车壹辆,车牌号码: 提供给乙方在工作期间使用,该车属甲方财产,应照相关规定予以管理
乙方拥有该车辆的使用权,此车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除甲方重大活动及甲方特别安排外,原则上由乙方使用
另外,甲方有权根据需要随时调换或收回乙方使用的车辆
二、车辆的日常管理1、公司所有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出险,由使用部门报险、理赔、维修,事故处理完毕后需将出险理赔单的复印件交综合管理部备案
2、因公驾驶公务车遇交通事故发生车辆刮、擦、碰及伤人等交通事故所产生的费用和责任,若在未违反交通法律法规情况下,除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费用以外,其事故免赔部分由部门承担;若事故责任人是乙方驾驶员,乙方驾驶员除负责报险修复外,根据保险定损理赔总额的 10%~20%承担赔偿责任
具体详见《公司资产损坏赔偿管理办法》
3、乙方未经公司同意,任何情况下个人均无权将公务车辆借与他人因私使用,否则出现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车辆管理责任人承担
4、乙方应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不酒后驾车、不疲劳驾车、不危险驾车(如超速、追尾、争道、赛车等),因违反交通法律法规产生的责任及罚款,概由乙方车辆管理责任人及车辆驾驶人按 4:6 比例承担
5、所有承包车辆所使用的各种燃油需统一从综合管理部按需领取,综合管理部根据时实领用台帐记录按周期给承包部门转帐
6、公司所用车辆的保险费由综合管理部统一购买后,按各车实际支出的保险费给各承包部门转帐
7、年底,综合管理部对各承包部门单车承包使用总费用进行核算,评比,为次年各部门承包车辆的审批做指导依据
三、车辆的维修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