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关于控制权、控制权私利和投资者法律保护 【论文关键词】 控制权 控制权私利 投资者法律保护 【论文摘要】 控制权具有收益性,在投资者法律保护弱的新兴市场中,控股股东常通过隧道行为侵占中小股东利益,猎取控制权私利
本文从控制权与控制权私利、控制权与现金流权分离程度与控制权私利、投资者法律保护程度与控制权私利等方面系统回顾了现有文献对控制权私利相关问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题的论述,并结合我国资本市场公司治理实际进行了评述
传统公司治理理论大都基于 Berle 和Means、Jensen 和 Meckling 关于现代公司所有权和控制权高度分离情况下,所有者和管理者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之上
然而,所有权和控制权高度分离并非普遍现象,不少国家和地区上市公司的股权不是分散而是相当集中的
在股权相当集中的公司中,最主要的代理问题已不是股东和管理者的冲突,而是大股东和小股东的代理问题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这种代理问题的核心是控股股东通过隧道行为侵占中小股东利益,猎取控制权私利
在新兴市场中,由于保护中小股东的制度不健全,这种利益冲突尤其严重
一、控制权与控制权私利 控制权具有收益性,控制权收益包括共享收益和私有收益(即控制权私利)
共享收益是指公司会计账户上的收益,它是全体股东按现金流权比例猎取的投资收益;而控制权私利则主要表现为控股股东利用控制权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侵占,包括货币性控制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权私利和非货币性控制权私利
关于控制权私利对公司行为的重要性,经济学家 Williamson 早在 1964 年就有论述,Grossman 和 Hart (1988)则进一步开创了控制权理论的讨论,明确将控制权带来的额外收益定义为控制权私利
Johnson,Laport,Lopez-SalinesandShleifer(2000)则在此概念上提出了“隧道理论”,认为控制权私利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