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出租房屋协议书——城关区贡元巷 10 号(7 单元 104)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依据《中华人名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语昂的基本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房屋基本情况及用途:1.1 甲方同意将位于兰州市城关区贡元巷 10 号(7 单元 104),在设备完好的状态下出租给乙方使用
2 承租区域的建筑面积为 30 平方米,承租区域作为家庭住宅
二,租赁期:自 2011 年 9 月 10 日起租至 2024 年 10 日止,租期 3 年
2.1 租赁期期满,乙方如需续租,应在本合同租赁期满日或之前,保持房屋设备及交房是附属配备完好无损,交还给甲方
2 租赁期满,乙方如需要续租,应在本合同租期届满前 20 天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另行签署租赁合同
三,租金支付方式3
1 租金:承租房屋租金以每年计算,计每年租金为 7500 元人民币,不包含物业管理费,卫生费,取暖费
2 租金支付方式为,甲方直接收取现金
3 租金每一年支付一次,于付款月起租日 3 天前支付下一次租金;本合同有效期内租金不予调整
4 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一年租金:七千五百元人民币四,其它费用4
1 电话:合同期内乙方自行报装电话,报装费用及电话费用按电信局的收费额标准,乙方按单支付
2 其他费用:承租期内,此房屋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燃气费、有线电视费、宽带费、卫生费);按物业管理机构提供的交费通知按时交付,逾期未交付产生的滞纳金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甲方的权利及义务5
1 甲方在合同规定的租赁期限起租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
2 甲方在乙方正常使用承租区或提供与物业的协调下和注册